如果想要動手整理遺物,我們建議可以將遺物整理過程分成兩個階段。
階段一:分類
第一階段,就是先將遺物分成三大類,分別是:可棄置類、循環再用類和珍貴回憶類。
- 可棄置類:過期的藥物、破掉的衣務和壞掉的電話等等,所有覺得丟掉也不會可惜的東西,都可以被歸類在內。
- 循環再用類:書、全新的衣服、碗盤等等,所有覺得丟掉很可惜,但是以後不會再用到的物品,就可以歸類在內。
- 珍貴回憶類:最後將所有最難割捨、跟先人有回憶的物品,都歸類在內。
階段二:行動
第二階段,就是將分類好的物品,依照各個不同的方式處理好。 可棄置類:
- 可以直接丟進垃圾桶或回收箱。
- 循環再用類:能夠循環再用的物品,我們建議可以捐贈社福團體,如:紅十字會,救世軍團體等以幫助需要的人,或是尋找有信譽的二手物買賣方,將物品賣出去。
- 珍貴回憶類:擁有回憶的物品,是裡面最難處理的類別。建議先將所有想保留的物品,集中起來。但是如果可以的話,希望這類的物品,最多只保留一至兩個紙箱。若是保留整個房間的物品,或是好幾箱的物品,那就等於沒整理,徒勞無功。我們建議將此類遺物再細分為長期保存和短期保存。
- 長期保存類:可以把長期保存箱當作是寶物盒,裡面的收藏品,都是最容易觸動情緒,被視為「回憶」的遺物。長期保存箱可以放置很久,等到確定哀傷期結束之後,再回頭檢視這些物品的去留。
- 短期保存類:主要放置「猶豫」回憶物件 或那些「保留無用」但卻「棄之可惜」的物品。建議在短期保存箱上,寫上一個期限(例如三個月,或是一年)。假如在期限過後,都沒有想到這些物品,或是沒有用到這些物品,那就可以把這些東西丟掉了。但如果發現在期限內,還是時時掛心這些物品,或是期限過後,還是不能捨棄這些遺物,則可以將東西轉換到「長期保存箱」內存放。
處理遺物時,總會牽引着許多回憶和情緒;學習放下,珍惜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