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癌是香港常見的癌症之一,當中非黑色素瘤皮膚癌佔皮膚癌總數約90%,在男性常見癌症中位列第十,在女性常見癌症中則位列第八。2021年,非黑色素瘤皮膚癌共有1,094宗新症,佔本港癌症新症總數的2.84%。每十萬人中便有16.2人患有皮膚癌。
皮膚癌於香港的發病率遠較西方低,但於2011年至2021年間,本地的新症數目錄得42.7%的顯著增幅。
雖然皮膚癌的發病率高,死亡率卻稍低;這是因為皮膚在身體表面癌變容易被發現。香港華人中,基底細胞瘤是最常見的皮膚癌。
若發現皮膚上任何不尋常的變化,便應及早求醫。早期發現的皮膚癌治癒機會較大。
什麼是皮膚癌?
皮膚是身體最大的器官,其結構分為三層:最外層的表皮,深層的真皮及皮下組織。皮膚表皮由三種細胞構成,包括基底細胞、鱗狀細胞及黑色素細胞。皮膚在日常生活中有保護身體免受傷害、透過排汗以降低體溫及防止身體脫水的作用。
皮膚癌主要由紫外線(簡稱UV)引起。紫外線主要來自陽光,其次是健身美容時使用的紫外光燈。紫外線有3種波長(UVA,UVB,UVC),其中UVB是引致基底細胞瘤及鱗狀細胞瘤的主兇,而UVA則大機率引致黑色素瘤癌。人工曬燈床釋放大量UVA,所以引致黑色素瘤癌的風險尤高。
紫外線對皮膚的損害會累積,即使表面沒有被曬傷,長年累月接觸陽光仍會令皮膚組織受損。有研究顯示,若皮膚細胞在年幼時受損,成年後仍不加以保護、繼續曝曬,便會令本已受損的細胞產生癌變。
皮膚癌大多出現於受陽光照射的位置,如臉、唇、頸等。但也有可能出現於手掌、腳掌或腳趾縫等不常接觸陽光的部位。汗腺和毛囊出現的皮膚癌很罕見。不常接觸陽光的部位患上癌症,便可能與遺傳有關。
皮膚癌可以分為:
非黑色素瘤皮膚癌
黑色素瘤皮膚癌
基層細胞瘤
鱗狀細胞瘤
惡性黑色素瘤
患者需接受活組織切片檢查判斷皮膚癌的屬性。醫生會局部麻醉患處,用小型手術刀切下一小片的組織,再送至化驗室利用顯微鏡分辨增生的細胞是良性或惡性,化驗需時數天至兩星期。
除了要確定癌症的生長位置,醫生也要作進一步檢測判斷其大小、擴散程度。誠然,大部分皮膚癌生於身體表面,增生速度較慢且較少擴散,所以大多無需作深入的測試和分期。
醫生也會用也手輕觸腫瘤附近的淋巴結,檢查是否有腫脹,再根據病人情況考慮進行判斷是否需要進行其他檢查,包括血液檢查、X光和電腦掃描等。
如確診為惡性黑色素瘤,由於癌細胞會生長迅速,患者必須作詳細檢查來確認有否擴散。
黑色素瘤皮膚癌分期
治療皮膚癌的方法大多為手術切除和放射治療。
基層細胞瘤的治療方法
鱗狀細胞瘤的治療方法
黑色素瘤皮膚癌的治療方法
部分復發的黑色素瘤為遠程擴散,使其死亡率高。
化療
對於不能接受手術切除黑色素瘤的患者,化療是可行的方案。對於已出現擴散的晚期患者,化療亦可能有助控制病情。可是治療成效一般,並有可能帶有嚴重的副作用。
標靶治療
1. BRAF抑制劑Vemurafenib和Dabrafenib:
2. MEK抑制藥Trametinib和Cobimetinib:
3. 免疫檢驗點抑制劑
放射治療
可作為某類型黑色素瘤的基本治療,及為晚期病人紓緩出血或疼痛等不適。
感謝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醫科生黃馨慧小姐(M25)、李容博先生(M25)及香港大學臨床腫瘤科陳穎樂醫生撰寫及審閱本頁內容。
最後更新日期: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