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者的責任
對患者而言,照顧者和親人的陪伴,為其帶來寧靜和安全感最為重要。患者可選擇在家、醫院、寧養院、安老院或護養院等環境終老。視乎患者接受紓緩治療和晚期照顧的地點,家屬需作不同的準備功夫。
如果患者希望於熟悉的家離世,家屬便需學習及承擔更多責任,如按時給予患者紓緩治療的藥物、保持床單清潔及舒適、預早簽署《預設醫療指示》或有需要時尋找上門醫療服務等,並需預約註冊醫生在患者臨終時上門簽署死亡證。安寧離世必在患者與家人的共識下方能圓滿達成。
不論選擇於何處接受紓緩治療,患者的醫護團隊都會盡最大努力助其渡過餘下的日子。
最後階段的治療目標
- 確保患者身、心、社、靈方面均感到舒適。
- 確保患者有尊嚴及祥和地離世
- 醫療團隊除了照顧晚期患者外,亦會為家屬提供情緒支援,為生命最後的時光留下美好的回憶。
- 讓患者表達臨終意願和其離世後對後事的安排。家屬不應因忌諱而對死亡避而不談,令患者無法解開心結。現實中,十之八九的患者明白自己將面臨死亡。
醫生對患者及照顧者的幫助
- 醫生會提供紓緩治療的藥物,並給予照顧者有關照顧患者的意見。照顧者應認真聆聽及與醫生討論相關安排。
- 醫生可能會直接詢問患者或照顧者有關死亡的意願,例如患者希望在何處離世。若其選擇在家離世,則需考慮身邊是否願意並有能力照顧患者的親友、其居住環境是否合適、配套是否齊全、財政事務及殯葬儀式是否安排妥當,及患者是否有未達成的願望等。
- 家人和照顧者也可能被邀請參與照顧患者的工作。
- 醫生會評估患者的生理狀態及用藥歷史,並將按情況處方紓緩藥物,如止痛藥、抗焦慮藥及抗腦癇藥。如果患者不能吞嚥口服藥物,便有可能需要使用皮下注射或靜脈注射的針劑藥物。
- 整個跨專業紓緩治療團隊,包括醫生、紓緩科護士、醫務社工、臨床心理學家、物理治療師、哀傷輔導員、職業治療師、藥劑師及神職人員/院牧都將參與其中。
- 當患者病徵加劇、或受精神壓力困擾時,醫生亦會按需要,轉介其到專職醫療服務或臨床心理學家處。
評估患者的需要
癌症/晚期疾病患者及其照顧者都需要被照顧。
- 生理需要
- 常見問題如痛症、呼吸急促困難、作噁作悶、口腔衛生問題、睡眠障礙、虛弱、意識模糊、服藥負擔和壓瘡等。
- 藥物和非藥物方法都被用以解決上述不適,例如以減壓床墊紓緩壓瘡,避免需要經常為患者改變躺姿的麻煩。又如使用藥物減輕患者的呼吸聲、使用保濕眼藥水以減輕眼乾症狀等。
- 心理需要
- 為了給予患者最後的安慰與平靜,醫療團隊將評估患者的需求和不適。
- 患者或需以抗焦慮藥紓緩焦慮情緒。
- 患者常見的恐懼有對末期病症的恐懼、對嗎啡類藥物的恐懼和對死亡過程的恐懼。
- 在臨終階段,很多患者更傾向關心家人而不是自己。
- 精神需要
- 一些患者可能受情緒困擾,特別是恐懼、對未來的迷惘、有未完成的心事或遺憾、對親友的內疚及與親友的衝突等。患者可以通過與親人坦誠相對紓緩心靈的不安。
- 如果患者有任何宗教信仰、或有任何需特別完成的事,可以與護士和紓緩治療團隊商量,商洽是否可以在不違反醫院/療養院規例的情況下進行這些任務/程序。若可行,紓緩治療團隊也會盡量幫忙。
- 尊嚴
- 如果患者選擇在療養院或醫院離世,很多時候該處也有提供單人房或特別的獨立房間,讓家人和患者有獨自相處。
- 如果患者決定在家離世,則需在家人陪伴下富尊嚴地圓滿人生旅程。
患者的定期身體檢查
- 晚期癌症,或心、肝、肺、腎等器官衰竭的患者很少需要身體檢查,如驗血。醫生只會在有需要時對其進行檢查,如檢查結果有機會改變現時的治療方案、並會舒緩病人不適,或檢查可用以排除有可能逆轉的疾病。
- 醫生會盡量減少觸診及聽診等身體檢查,以避免打擾患者。多數情況下,醫生只會檢查患者感到不適的部位。
感謝香港大學李嘉誠醫學院醫科生陳榆翹小姐(M25)、 陳德洛先生(M24)及香港大學臨床腫瘤科陳穎樂醫生撰寫及審閱本頁內容。
最後更新日期: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