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親友不幸去世,不論是否自然死亡,親屬的首要義務是為其辦理死亡登記,即擔任申報人。
根據香港法例第174章《生死登記條例》第14條,所有自然死亡個案必需在24小時內 (不包括行程所需時間、入夜後至黎明前的一段時間及《公眾假期條例》(第149章)所界定的公眾假期) 辦理登記。
大部分情況下,死者去世前最後患病期間為其診治的註冊醫生會簽發一份死因醫學證明書(表格18),申報人需攜同該證明書到死亡登記處辦理死亡登記。
非自然死亡的死者親屬無需親身辦理登記。所有非自然死亡個案(例如中毒或暴力)均會報告予死因裁判官。死因裁判官可進行驗屍或研訊,以裁定死亡原因。死因裁判官裁定死因後,死亡登記官會獲通知辦理該宗個案的死亡登記,並於登記後以書面通知死者親屬。
一般自然死亡個案而須緊急埋葬遺體
如因宗教或其他理由需緊急搬移或埋葬遺體,且需於聯合辦事處或生死登記總處的辦公時間前處理,申請人可向就近警署申請簽發以下文件,以進行緊急埋葬:
殯葬
安排喪禮
A. 持牌殮葬商(長生店)
B. 殯儀館
全港現有7間持牌殯儀館,均設有禮堂和存放及處理遺體的殮房。
有關持牌殯儀館的資料,請參閱社區資源內的食物環境衛生署持牌殯儀館。
C. 醫院出殯
詳情請參閱社區資源內的提供「院出」服務的醫院。
D. 棺木和陪葬品
下葬方式
下葬的方式包括土葬和火葬。
申請土葬遺體
A. 公眾墳場
下列公眾墳場由食環署管理,設有墓地並可供申請土葬:
申請程序
B. 私營墳場
設有骨灰龕 | |
華人永遠墳場管理委員會營辦 | |
香港仔華人永遠墳場 | ✔ |
哥連臣角華人永遠墳場 | ✔ |
荃灣華人永遠墳場 | ✔ |
將軍澳華人永遠墳場 | ✔ |
由宗教或其他團體營辦 | |
港島區 | |
哥連臣角天主教墳場 | ✔ |
哥連臣角回教墳場 | |
哥連臣角香港佛教墳場 | ✔ |
跑馬地天主教墳場 | ✔ |
跑馬地巴西墳場 | |
跑馬地印度墳場 | |
跑馬地回教墳場 | |
跑馬地猶太墳場 | |
摩星嶺昭遠墳場 | ✔ |
薄扶林道華人基督教墳場 | ✔ |
九龍區 | |
長沙灣天主教墳場 | ✔ |
嘉林邊道華人基督教墳場 | ✔ |
新界區 | |
荃灣全完堂墳場 | ✔ |
西貢天主教墳場 | ✔ |
青山基督教墳場 | |
崇謙堂崇真會基督教墳場 | ✔ |
道風山基督教墳場 | ✔ |
離島區 | |
長洲天主教墳場 | ✔ |
長洲基督教墳場 | ✔ |
申請火葬遺體
預約火化時段
自行預約
授權持牌殮葬商或他人代為預約
網上火葬申請及預付費用系統
有關火葬場的資料,請參閱社區資源內的食物環境衛生署轄下火葬場。
緊急火葬
申請手續如下
A. 如遺體安葬於公眾墳場
B. 如遺體安葬於私營墳場
C. 如遺體安葬於墳場以外地方
A. 火化
如安排骨殖火化,申請人在食環署港島或九龍的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辦理撿拾骨殖手續時,可即時索取並填寫:
前往和合石或長洲火葬場辦事處安排骨殖火化。
B. 重葬於公眾墳場
C. 重葬於私營墳場金塔地或安放於私營墳場骨庫
骨灰處理
先人骨灰的存放方式
綠色殯葬
包括於海上撒放先人骨灰及在食環署的紀念花園撒放先人骨灰。
食環署提供的免費渡輪服務
申請手續
親自送交任何一個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
申請手續
送交港島或九龍的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
詳情請參閱社區資源內的食物環境衛生署轄下的紀念花園。
在其他紀念花園撒放先人骨灰
私營墳場亦設有紀念花園供市民撒放先人骨灰,親屬可以向有關私營墳場查詢
詳情請參閱社區資源內的私營紀念花園。
申請編配可續期骨灰龕位
骨灰安放期及續期安排
申請在骨灰龕位加放先人骨灰
申請手續
親身遞交到食環署的下列地址的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或火葬預訂辦事處:
如以 郵遞/傳真(傳真號碼:2765 6402)/電郵(cc@fehd.gov.hk)等方式遞交申請,須提交所需文件的副本,並在本署職員約見申請人時,提供有關文件正本以供核實。